本文转载自公众号:老张聊文旅,作者:张君
集体土地入市提了很多年,国家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完善了相关法律依据,也做了一些试点,本着追根溯源,从资本收益、地方财政、社会稳定等视角剖析一下未来集体土地入市的趋势,是否会大规模铺开。
01
集体土地入市的政策背景与法律依据
1、政策引导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多次出台政策推动集体土地入市,如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2、法律依据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删除了原法中建设项目必须使用国有土地的规定,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破除了法律障碍,并明确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和入市管理措施等。
02
试点情况
多地已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例如,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和黄冈市罗田县入选自然资源部2023年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典型示范案例,在入市管理、收益分配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制度性成果。
03
未来集体土地入市趋势判断
1、资本收益视角
追根溯源,回归常识,“一切问题都是经济问题”,这句话虽有些绝对,但非常深刻,经济问题是推动社会变革和发展及其重要的力量,很多问题从经济投资收益角度进行剖析就更容易抓住问题的关键。
从开发的投资收益来看,成本包括拆迁、安置、基建、配套等,最终变现的通道就是房屋销售,随着房价下行导致变现收益减少,在刚性成本的约束下,开发商没有盈利空间,也就没有利益驱动去进行开发建设,后端向前推导,融资、投资、开发、退出的商业逻辑链条无法闭环,资金不能实现良性退出,对于逐利的资本来说,资本介入的积极性大大降低。
2、地方财政视角
从地方财政角度来看,土地出让收入是地方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集体土地大规模入市,会导致土地供应量激增,进而影响土地市场的供需平衡,对现有国有土地市场造成冲击。在市场需求未显着增加的情况下,土地价格下降,影响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收入。
3、社会稳定视角
看透一个问题,需要站在更高的维度去思考,宅基地作为农民最后的资产,农民通过集体土地入市可以获得土地增值收益,从而增加财产性收入,这对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具有重要意义。但现实是瞬间拥有了和认知不匹配的财富时,等待他们的或是P2P,或买豪车豪宅,或赌博等等,数年后又回归了之前的状态,一个扎心的真相就是“时间周期拉长,人是很难赚到或守住和认知不匹配的财富”。集体土地入市获得的巨大收益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发展问题,他们很难融入城市,没有了宅基地又回不去之前的乡村老家,进退失据、无处可去的他们,就会造成了诸多社会性治安和稳定问题。
后记
宅基地是国家保障农民最后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道至关重要的阀门。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在大城市周边或城中村可以部分实行集体土地入市,伴随着房价下行,拆迁成本居高不下,大城市周边或城中村推进也比较缓慢。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可能不具备集体土地入市的条件。如果大规模强行推广,结果将与初衷背道而驰,长期看也不利于社会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综上所述,从经济角度和社会稳定角度来看,集体土地入市很难大规模铺开。在推进集体土地入市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各地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和监管体系,确保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