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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旅总社:解除国旅环球公司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严肃处理侵权单位和个人

来源:劲旅网文旅要闻

内容要点

7月19日, 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旅总社”)再次发布声明,包括国旅总社全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在内的任何公司,均无权在其登记注册地所属行政区划外使用“国旅商标”。国旅总社已通知国旅环球(北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国旅环球公司”)解除与其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同时,将持续依法严肃处理违规或侵权使用“国旅商标”相关单位或个人。 以下为声明全文: 针对非法使用“ ”“ ”“

7月19日, 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旅总社”)再次发布声明,包括国旅总社全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在内的任何公司,均无权在其登记注册地所属行政区划外使用“国旅商标”。国旅总社已通知国旅环球(北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国旅环球公司”)解除与其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同时,将持续依法严肃处理违规或侵权使用“国旅商标”相关单位或个人。

以下为声明全文:

针对非法使用“”“”“”等商标(以下统称“国旅商标”)、以“中国国旅”和/或“CITS”名义、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线下门市招商加盟、并允诺加盟商使用上述商标开展经营、招徕旅客的不当行为,为澄清事实,避免误导广大旅客、加盟商,维护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旅总社”)对国旅商标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国旅总社已于2021年6月30日发布相应声明。

同时,国旅总社着手全面梳理与相关公司《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签署、履行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再次出具如下声明:

一、“国旅商标”相关权利归属国旅总社。

二、包括国旅总社全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在内的任何公司,均无权在其登记注册地所属行政区划外使用“国旅商标”;更无权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国旅商标”。

三、国旅总社已通知国旅环球(北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国旅环球公司”)解除与其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此合同依法解除后,国旅环球公司无权继续使用“”“”“”“”商标,更无权使用“”“”“”商标。

四、对违规或侵权使用“国旅商标”相关单位或个人,国旅总社将持续依法严肃处理,对相关责任主体采取法律手段,以维护国旅总社合法权益。

最后,国旅总社再次对广大旅游者及同行一直以来对国旅品牌的支持和信任表示感谢!并特别提醒广大旅游者及同行在选择旅行社时避免误认和混淆,杜绝财产损失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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