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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政策法规

内容要点

青浦区人民政府、吴江区人民政府、嘉善县人民政府: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已经通过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理事会全体会议审议,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05月16日 (印发稿)长三角示范区文旅规

青浦区人民政府、吴江区人民政府、嘉善县人民政府: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已经通过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理事会全体会议审议,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05月16日

(印发稿)长三角示范区文旅规划文旅文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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